今年以来,宿城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推动六届区委常委会第 75 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主要精神,以及六届区委常委会第66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增强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统计意识。邀请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丁必军到区委党校,为2024年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引导学员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10月21日、22日分别组织党组及全局人员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法治观念。
(二)开展执法检查,弘扬诚信统计。出台《 2024年宿城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宿区统发〔2024〕3号),对屠园镇、陈集镇、支口街道和开发区9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宿城区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评选表彰30家在库企业和44名优秀统计员,并上报12家市级及2家省级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切实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效能。配合组织部门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和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配合巡察办对被巡察对象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提供问题线索。联合区审计局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宿区统发〔2024〕2号),在加强会商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组织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促进作用。制定《宿城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宿区统发〔2024〕5号),压紧压实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四)创新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做好“9.20”统计开放日主题活动,会同市局在吾悦广场、宝龙广场和中央商场开展广场宣传,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彩页,开展有奖知识竞答,在广场大屏投放宣传图片,扩大统计开放日的社会知晓度。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活动,会同国家统计局宿迁调查队开展“统计调查主题行”活动,现场观摩宿迁统计文化公园,与区直相关部门、辅助调查员、三情观察员和调查对象代表进行统计调查和法治工作座谈交流,深化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思维。会同宿迁市统计局在宝龙广场、吾悦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设置转盘抽奖、有奖竞猜等小游戏,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吸引市民驻足参与互动。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定期分析研究法治工作,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严守底线思维,筑牢法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目标,以持续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为载体,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深入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全过程统计执法监督行为,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方位统计数据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统计普法宣传不到位。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对宣传工作新形势、新业态了解不多、研究不够、应用不实,普法往往追求法治培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法治理念难以真正植入普法对象心中。从普法的方式和成效上看,注重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而忽视了全民的普法宣传。
(二)联合执法意识不强。区统计局每年按照省、市、区三个层级分批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其中,省、市级执法检查对象由上级部门随机收取,区统计局负责开展现场执法;区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由我局通过“双随机”自行开展,与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次数较少。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法治意识。把统计普法、统计业务和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度,防止统计数据虚报、漏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制作主题鲜明的统计法治宣传产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工作协同,凝聚执法合力。强化与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以全区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建立与统计部门职责和抽查事项相对应的统计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已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人员资料信息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动态完善全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监管计划要求制定检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企业统计台账,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和系统录入。做好日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确保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三)强化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根据市统计局《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宿统发〔2024〕30号)文件要求,把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专业培训必训内容和履职基本要求,列入统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