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区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含部门数据);组织拟订实施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
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工作,探索牵头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统一管理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数据;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科学技术、文化产业、人口、劳动力、工资、企业用工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科室负责人:曹莹莹
联系电话:829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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