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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信息

  • 公开单位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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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信息
公开事项(二级)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信息
公开内容(元素)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公开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四十二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执法监察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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