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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信息

  • 公开单位

    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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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行政处罚
名称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信息
内容和标准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监察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宿迁市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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