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名称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信息 | ||
内容和标准 |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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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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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 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责任部门 |
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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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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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途径 |
"宿迁市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