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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庄街道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征地组织实施

  • 公开单位

    双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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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公开事项(二级) 征地组织实施
公开内容(元素)
1.征收土地公告: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救济途径。2.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听证等救济途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5.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对象 全社会;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
公开主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双庄街道办事处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被征收地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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