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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信息

  • 公开单位

    宿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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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其他权力
名称 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信息
内容和标准

评估报告

公开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教育科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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