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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政府


宿区政发〔2023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宿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宿政发2023〕69号)文件规定,区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区政府六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区政府发布且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6件,应予修改的1件,决定废止的3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23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责任部门

1

宿区政办发

201546

宿城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

区发改局

2

宿区政办发

201588

宿城区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暂行办法

区发改局

3

宿区政办发

201648

宿城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区发改局

4

宿区政规发

20211

宿城区打造牛仔服装生态产业链支持政策

区工信局

5

宿区政规发

20212

宿城区关于支持乡镇工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

区工信局

6

宿区政规发

20214

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2

应予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责任部门

1

宿区政发

201520

宿城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区城管局

附件3

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责任部门

1

宿区政办发

201655

宿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区民政局

区残联

2

宿区政发

201569

宿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区财政局

3

宿区政规发

20151

宿城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

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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