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园中心小学教师培训培养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培养管理工作,更好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让每位教师能够养成良好师德修养、文明执教,掌握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师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提高教科研能力等。有效地服务于课堂教学等相关任务特制定如下教师培训培养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屠园中心小学
责任人: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卢耀辉
副组长:王玉淼
成 员:胡芳 肖爰鑫
协助科室:教务处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市、区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宿城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规划等意见。
(三)本校教师培养计划。
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一)教科室、教研组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教科室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
1.下发相关培训通知文件
2.个人申请。
3.考核组考核。
4.报校长审批。
5.教导处承办人协助教科室办理有关手续。
五、培训保障
(一)学校设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学校从教育事业费用中,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教师培训,以保证教师培训顺利进行。
(二)国内进修学习所需培养费、住宿费学校不借支。凡经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进修期间学校按学期报销往返路费一次。进修结束后,凭进修结业证书、成绩单和进修小结,到学校一次结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复试等其他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六、费用资助
(一)教师岗前培训的费用自理。
(二)职工在职报考各类成人学院以及考工定级培训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七、校本培训相关要求
1.校本培训的形式分为集中培训和自学。集中培训以学校的教研安排表为主,每位教师应根据培训内容和课时要求进行培训,每次培训做好教师出勤登记、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
自学以教师自学阅读为主,教师根据自身喜好选择相关书籍开展学习,每位教师应该做好自学笔记,每学期写5篇800字左右学习心得体会。
2.每位教师必须撰写教学设计,使用电子稿的教学设计需体现二次备课痕迹。
3.每学期末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检查,并能按要求上交各类笔记、作业。
4.教师培训将与教师继续教育结合起来,教师培训的课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课时。
5.把校本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教科室、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四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时间到位、效果到位。
6.校本培训指导组应做好跟踪、指导、督促、评比工作。对在培训中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学校或老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在培训中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7.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每位教师每年进行规范性培训达72学时,还要参加相应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达合格以上者方可从事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未达要求者不能承担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八、监督检查
按照宿城区屠园中心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执行。
九、责任追究
按照宿城区屠园中心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