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园中心小学教师教科研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宿城区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针,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学校主人翁意识和作为教师的使命感,明确“科研立校,科研兴校”的内涵,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推动教科研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规划书
个人按规划进行完成规划,共5项,每完成一项按计划书中相关规定加分。超额完成一项多加4分。
(二)、上课类
1、比赛课
⑴凡在校内组织的竞教、说课、基本功等活动中,上(说)课的每堂课加5分,做评委的每节加2分,比赛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无故拒绝上公开课的每次扣5分。
⑵凡在区级竞教、说课、基本功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5分。
⑷凡在市优质课、基本功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
⑸凡在省级、国家优质课、基本功等比赛中获奖加50分。
2、公开、观摩课
⑴凡对校、乡范围内进行公开教学或上观摩课,每次加执教者10分。
⑵凡对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教学或上观摩课,每次加执教者20分。
⑶凡对全市范围进行公开教学或上观摩课,每次加执教者30分。
⑷凡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教学或在全国性教育教学研究会议上上观摩课,每次加执教者50分。
(三)听课
按要求完成听课15次,每听一节课且参加评课活动加2分,多听多加2分,未按要求听课的每次扣2分。(以教研组活动记录为准)
(四)论文类
1、发表文章
⑴凡在市区级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署有学校全称校名,每篇加10分。
⑵凡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署有学校全称校名,每篇加20分。
⑶凡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署有学校全称校名,每篇加40分。
2、论文获奖
按学校要求参加省、市、区级论文评选活动,积极上报者每次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省级奖加40分,国家级加50分。
(五)教科研小报(25分)
学校每学期共出科研小报5期,全体教师每月25日之前按要求向教科室投稿,每投稿一次加5分,未投稿不得分。被采纳文章,则另加作者5分。
三、加分系列
1、课题组工作。积极向教科室申请主持课题,承担课题主持人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向教科室上交相关课题资料,主持人每月加5分,组员每月加2分。
2、教研组、备课组能正展开展教科研工作,组长每月加5分,组员每月加2分,每月教科室对教研组、备课组进行检查,未完成的则扣组长2分/次,组员1分/次。
3、辅导学生。教科室安排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活动乡、区、市级活动的,每次加5分,获乡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加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加50分。
4、活动类。教科室组织其他类活动的,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加5分,无故不参加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