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2 09:41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对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四、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五、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六、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七、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八、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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