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人员产生工作。宿城区人社、资规、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宿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人员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10日,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7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办法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人:曹京京
联系电话:0527-82960991
通讯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6楼611室
附件:
《宿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人员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



